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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指南实施 让买药更放心

时间 : 2024-03-24 来源:解决方案

  日前,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厦门市药学会制定的《厦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指南》(以下简称《管理指南》)正式对外发布实施。作为全省首个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团体标准,《管理指南》在医疗机构药品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调配与使用,以及特殊药品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管理要求,填补了我省药品监管领域的标准空白。

  “《管理指南》适用于我市各级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化管理,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药品使用单位可参照执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管理指南》要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不得涉及药品宣传,不得发布医疗机构制剂广告。

  在药房制度与管理方面,《管理指南》要求医疗机构依法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或者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药品,必须立马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在药品的储存与养护方面,要求药库内应划分合格药品区、待验药品区、退回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等专用场所,并实行分区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区、退回药品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不合格药品区与其他区域应有效隔离。

  在药品的调配与使用方面,除了要求医疗机构药房严格依据处方调配药品,遵循“近效期先出”“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发放药品以外,《管理指南》还特别针对调配、拆零药品作出规定:要求医疗机构药房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的调配、拆零场所或专用操作台场所;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非间接接触药品;非间接接触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应当清洁卫生,并有相应标志;拆零药品不得混批包装,药品拆零应做好记录;此外,拆零药品还应当在包装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在三级医疗机构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广该团体标准的实施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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